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5月15日,
宁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视察组深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盐池县惠安堡刘家沟水源地,执法检查该县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COD31.3mg/L、总氮8.98mg/L、总磷0.277mg/L、氨氮0.44mg/L……各项指标均达到一级水质标准。”在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间,检查视察组看到监测仪器实时显示出的数据。
位于污水处理厂东侧的人工湿地内,各种植被郁郁葱葱,净化后的尾水清澈见底、碧波荡漾。
2016年,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向我区反馈,全区部分市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盐池县随即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引入先进处理工艺,计划日处理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1.5万立方米,并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6月至今,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排放标准。此外,盐池县建设占地面积339亩的人工湿地,湿地接纳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后,经过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目标。
检查视察组要求,盐池县要继续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构建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要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详尽、真实的水质监测数据,形成全民监督、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